各居委会:
根据市民宗委要求,2019年度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,为了切实做好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
户籍在我辖区的回族、维吾尔族、哈萨克族、塔塔尔族、塔吉克族、乌孜别克族、柯尔克孜族、撒拉族、东乡族、保安族等10个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居民(在汉集体户籍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不纳入发放范围)。
二、补贴标准
届时由市民宗委、市财政局以上年度清真肉食补贴标准为基准,参照市场清真肉食价格波动情况确定。
三、发放程序
按居委会登记、管委会把关、民族工作部门审核、财政拔款、社区发放的方式分工协作进行;户籍在水上分局的由市伊协代为发放。
1、公告。以社区为单位,3月1日起对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工作进行公告。
2、享受对象申请。3月31日前,由享受对象本人持有效户口本、身份证(低保证)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《武汉市回、维吾尔等10个少数民族居民清真肉食补贴申请表》,按要求填报后和有效户口本、身份证(低保证)的复印件一起提交社区。
3、公示。各社区于4月10日前,对申请补贴人员资格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为七日。
4、发放。8月1日至10月31日,各社区开始发放清真肉食补贴(全市统一发放,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)。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。
4月1日之后未申请及新增户籍人员纳入下一年度发放。
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全过程向社会公开。
注意事项:
人户分离的,要告知发放对象即时到户口所在地登记。
咨询电话:82290051
联系人:胡琼芳
百步亭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
2019年2月28日